2012年12月31日 星期一

規範與網路社群規範(norms)

Major, A. M. (2000). Norm origin and development in cyberspace: models of cybernorm evolution. Washington University Law Review, 78(1):59-111  檢索自:http://digitalcommons.law.wustl.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428&context=lawreview
(This article traces norm origin and development in cyberspace and 
presents a corresponding theory fo cybernorms, a theory which explains 
informal constraints on human behavior in cyberspace.)


規範(norm),用具體的規則要求人們在特定情境中應如何行動。
規範的意義:
① 個人在社會中的行為,會被正向、負向、成文、不成文的規範所約制。
② 規範可能被內化到個人的價值體系中,潛意識遵從。
③ 社會習慣或法律的最高境界,是「個體自律」。
④ 自律與自由是一體兩面,追求個人自由不能以犧牲他人自由為代價。
⑤ 遵守規範、自我約束,才能獲得最大的自由。

規範的種類:
民風習俗(folkways):屬微弱規範,例如:儀表、談吐、態度、禮儀

社會習慣(mores):屬中度規範,例如:道德、習慣、戒律下自制
若不遵守,會受到輿論譴責

法律(laws)、法定規範(legal norms):屬強烈規範,明確規範人們行為,並

傳達社群價值觀。



規範的形式:
成文與不成文
正式與非正式
官方與民間
法條與口耳相傳
左邊如:法律、校規、公約
右邊如:習俗、慣例


~ sociology centrol(2006)

Major(2000)
網路群體規範(group norm)>社會規範(societal norm)

Fernback(1997)用社會學「社會契約」的概念來說明網路規範。
社會契約:讓個體放棄部分自由,以換取社會群體利益,保障多數人的自由與
共同利益。
社會契約:居於獨立狀態的自然個體與外部社會結構之間,此個體與群體的利
益關係,經彼此角力、互相調和的歷程。
在網路社會中,「網路禮儀」或是有管理者的討論群(如:BBS站),都是網路

空間中的「社會契約」。
例如:BBS站討論版,
使用者賦予版主管理、篩選文章的權限:刪除與內容無關、有廣告嫌疑、用詞

極度不雅的文章,維護討論版的順暢運作,保障大多數使用者的權益。
版主沒有言論檢查(censorship)的權力,版主不能只刊登具有特定立場的文章
,刪掉不合其意見的文章。

Mayer(2000),網路規範系統源自傳統的社會規範系統。
但網路規範系統逐漸成長,不再只是社會規範系統的子集合。
網路規範系統隨網路技術、網路文化發展出部分網路特有的規範,
許多網路規範都源自於社會傳播規範。

許統雄(2004),網際空間的匿名、身分轉換、高度互動等特性,有時比真實世界來的更具平等性、自由性、無規範性。
網路特性對網路規範建立的影響:
① 虛擬社群透過某種共識、創設規範
1. 維繫其社群的存在
2. 成為個人從真實社會走向虛擬社群的通路,以表現個人人格、心態、身分認同的主張。
Mayer(2000)
② 網路的自我規範性(self-regulation)與自我監控性(self-monitoring)
③ 匿名性(Anonymity)
真實社會中,以匿名方式發言、執行任務的機會很少,
網路卻是高度容忍使用者匿名以展現自我、與他人互動的場域。

④ 資訊流(information flow)
網路傳播速度驚人,跨越時空,開放使用者自由參與討論,快速修改規範。



資訊流的廣義定義是指人們採用各種方式來實現信息交流,從面對面的直接交談直到採用各種現代化的傳遞媒介,包括信息的收集、傳遞、處理、儲存、檢索、分析等渠道和過程。
評價企業成功與否,一個簡易的辦法是看其物流、工作流和資訊流
物流、工作流在企業的“生命活動”中無不最終以資訊流的“高級形式”展現,就象生物體的所有活動都是基於神經系統傳遞的生物電信號一樣。因此,深入認識“資訊流”,將掀開企業發展的新視角。

資訊流的功能:
1.聯接功能:靠資訊流把一個個孤立的環節,連結成為連續不斷的有序活動。
2.調控功能:資訊的變化將會使當事人行為發生變化3
3.決策功能:決策當事人瞭解動態變化、收集到的資訊進行處理,作出判斷

網路世界是使用者間可互相監視的環境,
可發揮社會輿論壓力的規範作用,
使網路使用者能夠克制、降低自己從事負面網路活動的衝動。
網路世界的規範是由下而上(bottom-up)
真實社會的法律規範是由上而下(top-down)

網路規範對網路公民的意義與啟示:
① 使用網路必須受網路規範約束
② 網路公民必須遵守網路規範
③ 體察規範的不同適用情境
④ 個人與社會應發揮自律精神
⑤ 網路公民應參與建立、修正網路規則以維護公眾利益(public good)
⑥ 社群應發展監督與制裁體系

為維繫網路社會的生存發展,必有網路規範。
要使網路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能有一個安全與安心的使用環境,
我們除了要發揮自律精神還要參與制定、監督、執行規範的行動。


其他參考

NCSA education group (1996) & Elliott(1996) 引自梁朝雲 (1997) p.55

John Stuart Mill 的論自由


2013-0101(閱讀)

John Stuart Mill

Utilitarianism:功利主義,主張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道德標準的倫理學理論。
19世紀初,功利主義學說以“哲學激進主義”的名稱出現在英国,其奠基者為邊沁
他在1781年提出“功利主義”這個詞以支持心理學的快樂主義理論,
把以前使用得最多的“善”解釋為最大數量的快樂與最小数量的痛苦。
認為個人利益是惟一的現實利益,而社會利益只是個人利益的總和

密爾對西方自由主義思潮影響甚廣,尤其是其名著《論自由》
《論自由》全書的宗旨,那這句話就是:
「如果整個人類,除一人之外,意見都一致,
而只有那一個人持相反意見,人類也沒有理由不讓那個人說話。
正如那個人一旦大權在握,也沒有理由不讓人類說話一樣。」


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Grouped (社群)

2012-1225(閱讀)

原文:
Adams, P. (2012). Grouped: how small groups of friends are the key to influence on the social web. Pearson Education, Inc.--ISBN:9780321804112
中譯:
Adams, P.;林義傑譯 (2012). 社群效應:小圈圈如何改變世界。出版,台北市:碁峰資訊。ISBN:9789862764930

譯p128-129:
資訊會從大眾傳播媒體流向樞紐(Hubs),由樞紐流向廣大人群。
樞紐有兩類:創新樞紐、追隨樞紐,是訊息被大眾接納的關鍵。
如玲:樞紐在網路上就是信號放大器。
(南韓KAIST,2010) 於"What is Twitter, a socila network or a new media?"
樞紐,收發訊息的頻率比網路中普通人高出三倍以上。

譯p134-135:
人們不確定自己該做何表現或有何感受時,他們會觀察身邊的人。
這種現象稱作:社會證明(social proof),
研究顯示,我們觀察他人時,
我們大腦中的潛意識會受他人行為影響,揣摩、模仿他人的感受。
社會證明可用來顯示人們偏好的作為或恰當行為。
如玲:社會證明也可能存在盲從或欠缺思辨的附和。


譯p137:
文化是一種衍生來的系統
如玲:人會受生長的特定文化、風俗、習慣、信仰所影響。
如玲:人會透過群體來學習,哪些是合宜的舉止行為。

譯p138:
社會常規指的是被文化接受的行為。

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

synesthesia (共覺)


2012-1215(閱讀)

 ◎  共覺(synesthesia) 是指一種感覺伴隨著另一種或多種感覺而生的情況,
        例如聽覺伴隨著景象而生,另一種共覺是將字、形狀、數字或人名等事物
        和感官如味道、顏色或口味等連在一起
 ◎  共覺(synesthesia)的英文來自於兩個希臘字,其分別代表著「聯合」及「知覺」,
        因此字義上共覺代表著「結合的知覺」。

 ◎  共覺有如下特點
1. 不自主的:共覺人不會刻意去想他們的感覺,但共覺就發生了。
2. 實體投射的:當我們被要求想像一個顏色時,我們可能會用「心眼」
   去看到這個顏色,共覺人並非藉由想像,而是真的看到顏色本身投射在實體之外。
3. 持久而普通的:聯覺的感知必須是每次都是一樣的
4. 難忘的:通常聯覺的第二衍生知覺會比第一感知來的好記

 ◎  人的共覺反應是不由自主的感應,完全無須經過抽象的思考,或是語意的轉
        換,因為這種感應對於有知覺的人是一輩子的。

 ◎  Cytowic 認為語言是位於最高層次、最抽象的認知系統,

相關參考資料:
http://www.dls.ym.edu.tw/neuroscience/syne_c.html

陳嘉暐.-無差別音效實驗室,負責人(2010.6~迄今)
      .-英國愛丁堡大學聲音設計研究所 Msc in Sound Design
      .-文藻外語學院傳播藝術系及義守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兼聘教師
      .-專長:聲音設計,互動媒材,電影音效,劇場表演,大眾傳播
http://didierwei.pixnet.net/blog/archives/200807
http://didierwei.pixnet.net/blog
摘自該網頁有個大衛先生為聲音設計師,歸納出含六個層次的聲音球
由內而外,

1. 我意識到的聲音 : 我聽到豆子般的大雨滴敲打著玻璃窗
2. 我自己的聲音 : 我死命奔跑著,急促的呼吸聲
3. 我製造的聲音 : 我拿起竹筷敲打著一只破碗,發出叮叮咚咚的聲音
4. 我看到它發生的聲音 : 我看到也聽大推土機巨大的聲響
5. 我知道它是什麼的聲音 : 隔著一層樓,我清楚聽見昨晚樓上夫妻吵架
6. 我不知道它是什麼的聲音 : 草叢中有稀稀疏疏的聲音,不知道是有人躲在裡面或是地鼠逃竄

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

synesthetic metaphors of sound (聲音的共覺隱喻)

2012-1215(閱讀)


Takada, M.(2006). Synesthetic metaphor: perception, cognition, and language.
Ph.D. dissertation, Georgetown University, 2006, 291 Pages, AAT 3256531
台灣典藏單位:國立成功大學
http://0-pqdd.sinica.edu.tw.opac.lib.ntnu.edu.tw/cgi-bin2/Libo.cgi?



 Metaphorical expressions (隱喻的表達)從認知語言學的角度分析,
     側重於概念隱喻理論和主要的隱喻理論的重大理論問題
     的積極性(motivation),方向性(directionality)和普遍性(universality)。

  關於聲音共覺得隱喻(synesthetic metaphors of sound有三個層次,
     感知(perception)、認知(cognition)、語言(language)

   聲音共覺的隱喻有如下特徵:

  humans share the biological process of hearing and vocalization
     人類會透過聆聽和發聲來分享生物性的歷程

 culture determines which conceptual mappings are emphasized 
     within the universally available mappings
    文化萃取的過程是強調可對應且較能為大眾所理解的概念

 language restricts how concepts are overly represented
    概念的呈現無可比免得受到語言的限制
    其中語言用的擬聲詞(onomatopoeia),如:劈哩啪啦、嘰哩咕嚕、唏哩呼嚕
    和傳達概念用譬喻詞(metaphor),如:一眨眼、轉瞬間、嘟著嘴、板著臉、
    受到限制又有不同。

2012年11月18日 星期日

全球化


全球化的定義

企業界關注的全球化,往往指的是企業拓展或行銷於全世界
政治家所指的全球化,常常是指某政治勢力影響及於全世界
社會學家對於全球化的意涵則認為是社會文化價值的傳播與影響。
文化學家則認為,全球化更像是一種全球與在地間交融辯證的過程,在理論上,它應該是一種既平等、也無價值判斷的生活經驗與彼此學習。文化全球化的積極面告訴我們要認識自己,唯有在驗證己身的面貌為何後,方能在與其他在地交流時激盪出火花。

語言研究的觀點,英國文化協會預測,二○○○年全球約有十億人在學習英語。到了二○一○年,這個數字將會增加一倍:全球將會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在學英語。應用語言學家格蘭多(David Graddol)預測,估計十年內,全世界將有一半人口、約三十億人能用英語溝通,英語將成為真正的「世界語」。加州大學教育學教授華邵爾指出:「全球通用語的出現,促成了全球化的發展;另方面,全球化的發展也鞏固了全球通用語的地位。」。
英國文化協會的報告指出,全世界有八成以上的電子化資料是英文,而且六六%的科學家習慣以英文來閱讀。英文成為網路世代吸收知識的關鍵能力,也讓愈來愈多政府開始警覺,英語能力,將會決定下一代擷取知識的深度與廣度。

中國的快速興起、經濟市場開放及國家競爭力轉強,帶動中文成為世界強勢語言之一。英國語言學巨擘大衛.葛拉多(David Graddol)在《科學月刊》中也以「英文的未來」一文預測,到二○五○年時,全世界最普遍的前三大語言將是中文、印度話及阿拉伯話。中文將躍升為全球僅次於英文的第二強勢語言。

許多東南亞的國際學校,把「三語教育」列為基本,每個學生都要學習英文、中文、和本本地語言。以往排華最烈的印尼,最近開辦漢語水平考試(HSK);壓制華文教育最力的馬來西亞也於一九九○年代初期解禁。

「全球中文瘋」,雖是建立在逐利中國市場的一項集體行為,但是對外國人來說,賺錢雖是學習中文的誘因,但中國豐厚的「文化資產」從歷史到文化散發的魅力,同樣是讓中文學習熱升溫擴張的推手。

學者們對於全球化這個名詞的定義如下:
英國經濟學者Giddens將全球化定義為:「對全球化社會關係的強化,即本地發生的事件將影響其他各地,形成當地的事件,反之亦然。」他並進一步指出,全球化就是有關我們都活在同一個世界中的想法(Giddens,1990:64)。
Waters(1995)認為全球化是一種社會歷程,在此歷程中,原先受制地理條件限制,所形成的社會和文化型態漸趨鬆散,而社會成員亦能洞悉此改變。
Beck(2000)指出全球化是指在跨國行動者及其權利、機會、取向、認同和網路的運作中,民族國家及其主權受到打壓及穿透的過程。
台灣學者吳明烈(2003)認為整體而言,全球化乃是一種意識;一種現象;一種行動;一種變革以及一種過程。

學者對於全球化多半持著一種複合的見解,認為全球化不僅是一種狀態、現象、過程,是一種相當複雜的互動現象,不是線性的過程,簡言之,全球化是全世界人類社會的萬事萬物互為影響且漸趨於一致的歷程。




參見:
翁湘玲。語言教育的全球化—英語全球化VS全球中文瘋
吳怡靜、何琦瑜(2007)。迎向全球化的英語力 趨勢篇。天下雜誌2007親子天下專刊-教出英語力。
徐仁全、楊翊真、李喬琚、劉名揚、林宏文(2005)。全球中文熱 英語不再獨霸。今週刊,465。http://blog.pollster.com.tw/23254.htm

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O'Neill (2002) A question of trust

2012-1027(閱讀)

我們為什麼不再信任 = A question of trust / by O'Neill, Onora; 黃孝如譯.-台北市:早安財經文化,2004.-ISBN:986-7458001


這是個欺騙的時代,習慣欺瞞的人與常被欺瞞的人,
都在高度不信任的氣氛中共同生活、繼續對話。

O'Neill:民主是要負責任的(2002)

潘燊昌:信任是建立及經營人與人關係最重要的精神。

p19→ 信任要出於良好的判斷。我們需要社會和政治機構幫我們判斷。
p19→ 有些想讓機構或專家更值得信賴的新作法,
           卻反而侵蝕我們辨別是否該付出信任的能力。
p19→ 我們宣揚各式各樣的人權,卻不問這些權利是否相容,是否做到相對的義務。
p19→ 我們用高度簡化的指標,不再透過廣泛的資訊蒐集與評估作為來衡量、判斷依據。

p67→ 康德(Immanuel Kant) :責任是權利和正義的基礎。

p74→ 促進責任的履行等於為人權和民主建立基礎,可讓社會信心產生良性循環。

p83→ 新的責任制度,所有績效受品質管制和品質保證的監督,
           有十分精準的績效指標做為衡量,但舊的責任制度被邊緣化了。
           為了達成目標管理失去特色、失去自由。
           (台灣各大學為了評鑑,只要不能幫評鑑加分的人、事都遭到嚴重排擠,
             甚至為了評鑑,妨礙正常工作)


p87→ 新的責任制度,已經造成原本任務的扭曲;更傷害專業的尊嚴。
          (例如:警察可能為了提高破案率,先辦好破的案,難破的案就晾著)

p92→ 許多不相容的要求,鼓勵了妥協和逃避,破壞專業判斷和自主性。

p97→ 目前的新的責任制度,對於信心、信賴是傷害大於重建。

p97→ 我們必須建立聰明的負責制度,其作法
           一:致力於好的管理,而別妄想全盤掌控,亦即讓組織有自我管理空間。
           二:提供機構或專家既實際又具知識性的獨立判斷
           三:對於表現佳的單位,放鬆稽核

p101→因為科技可輕易散播資訊,因此誤導、錯誤的資訊也能被快速散播,
            因此"公開化" 和 "透明化" 可能對信任是不利的。

p103→理性的信任是,我們要了解資訊內容,更必須了解資訊來源、可查證。

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Masterson、Lewis等(2000)公正與社會交換理論


2012-1022(閱讀)


Masterson, S.S., Suzanne S., Lewis, K., Goldman, B.M., Taylor, M.S., (2000 Aug.), Integrating justice and social exchange: the differing effects of fair procedures and treatment on work relationships.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43(4):738-748.- .-(臺灣師範大學電子期刊:1963-2012, 但校外無法載入PDF)

MastersonLewis等(2000)公正與社會交換理論
在組織正義的研究基礎上,從社會交換理論的觀點出發,
提出組織中的個體處在兩個交互關係中:
與直屬上司進行交互關係。
與隸屬組織進行交互關係。

互動公正預測與管理者有關的後果supervisor-referenced outcomes);
程序公正預測與組織者有關的後果organization-referenced outcomes)。

Greenberg (1990, 1993) 互動公正


2012-1022(閱讀)

Greenberg, J., 1987, A taxonomy of organizational justice theories,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2(1): 9-22. .-(臺灣師範大學電子期刊:1976-2012, 1987是影印製成電子檔)

Greenberg, J., 1990, Organizational justice: yesterday, today, and tomorrow. Journal of Management 16(2): 399-432.-(臺灣師範大學電子期刊:1975-2012)

Greenberg, J., 1993b, The intellectual adolescence of organizational justice: You’ve come a long way, maybe. Social Justice Research, 6(1): 135-148. -(臺灣師範大學電子期刊:1987-1996, 1998-2012) <組織正義這門知識的青春期>


Greenberg (1990, 1993) 提出互動公正有二種:
人際公正(interpersonal justice):
        反應在執行程序或決定結果時,參與者之間的禮貌、考慮對方尊嚴、態度是否尊重。
資訊公正(informational justice):
主要指是否给當事人傳遞應有的資訊,也就是提供當事人解釋、說明的訊息。



Bies & Moag(1986)互動公正


2012-1022(閱讀)

Bies R. & Moag, J.S. Interactional justice: communication criteria of fairness, ed. By L.L. Lewicki, B.H. Shappard, & B.H. Bazerman, Research on Negotiation in Organizations, Vol. 1 Greenwich, Conn.: JAI Press, 1986, 43-55. -台灣大學圖書館總館:HD42 R47 v.1(條碼:1555316)


Bies & Moag1986)提出互動公正(interactional justice)。

互動公正的定義:個人對組織在完成決策以前是否會被公平對待的知覺,
                                包含組織有無與成員相互溝通、參酌成員的意見或體恤成員的立場等。

主要關注執行程序時,人際處理(interpersonal treatment)方式的重要性。

 研究認為參與個體在決定如何對權威形象(即上司)做反應時依靠人際和資訊公正知覺,
     在決定如何對整個組織做反應時依靠程序公正知覺。

Leventhal(1980)程序公正理論


2012-1022(閱讀)


Leventhal, G.S., 1980, What should be done with equity theory? edited by Kenneth J. Gergen and Martin S.  Greenberg and Richard H. Willis, Social Exchange:Advances in Theory and Research, New York; Plenum, 27-55. (ISBN: 0306403951, 9780306403958).- 20081022已數位化.-台灣大學圖書館總館:HM24 So13(條碼:1310687)


Leventhal等(1980)將程序公正的思想引入組織研究中,提出程序公正理論:


七個不同層面來考慮程序的構成要素(procedural elements)

 選擇委託人(selection of agents):規範應由誰負責制定分配決策的程序
     (procedures for determining who makes allocation decisions)。

 設定基礎法則(setting ground rules):規範須達成的目標、評估標準及可能的獎勵的程序
      (procedures for determining and evaluating potential rewards, and the behaviors necessary to attain them)。

 搜集資訊(gathering information):搜集與運用獲獎勵者資訊的程序
     (procedures for obtaining and using information about reward recipients)。

 決策結構(decision structure):明確定義分配決策過程的程序
     (procedures for defining the structure of the allocative decision process)。

 申訴(appeals):針對不滿的決策尋求改善的程序
     (procedures for seeking redress against unsatisfactory decisions)。

 預防措施(safeguards):確保決策權力核心不會濫用職權的程序
     (procedures for ensuring that the decision-making body does not abuse its power)。

 改變機制(change mechanisms):授權改變分配作法的程序
     (procedures enabling allocation practices to be altered)。



主要是程序公正的6個標準。
一致性規則(consistency rule):
     即分配程序對不同的參與者或在不同的時間應該維持一致性;
     (allocation procedures should be consistent across persons and over time)

避免偏見規則(bias suppression rule):在分配過程中應該摒棄私利和偏見;
     (personal self-interest in the allocation process should be prevented)

準確性規則(accuracy rule):即決策應該依據正確的訊息;
     (decisions must be based on accurate information)

可修正規則(correctability rule):即決策應該有可修正的機會;
     (opportunities  must  exist  to  enable decisions to be modified)

代表性規則(representative rule):即分配程序能代表反應所有相關參與者的權利;
     (the allocation process must represent the concerns of  all recipients)

道德與倫理規則(moral and ethical rule):
   即分配程序必須符合一般能够接受的道德與倫理標準。
     (allocations  must be based on prevailing moral and ethical standards)

see also
Folger, R., Greenberg, J. (1985): Procedural Justice: An Interpretive Analysis of Personnel Systems, in: Research in Personnel and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v.3 (141-183)(註:上列7要素和6原則出現在 page 146)

Thibaut & Walker(1978)程序正義理論


2012-1022(閱讀)

Thibaut, J. & Walker, L., (1978 May), A Theory of Procedure, California Law Review, 66(3): 541-566.

重點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kind of disputes considered in the legal system and draws on the results of the authors’ empirical studies to develop a general theory of procedure for attaining the objectives of “truth” and “justice” in situations of cognitive conflict, conflict of interest, and in “mixed” disputes.


Thibaut & Walker1978)提出程序正義理論(Procedural Justice Theory)
程序公正强調分配資源時使用的程序、程的公正性。

研究重點:

認知的衝突、利益的衝突、認知與利益的糾紛等


兩位學者研究發現:
當參與者得到了不理想的結果時,如果認為程序是公正的,也能接受該结果。
假如爭執者認為他們能控制做决策的過程
   (如可以提出自己的證據、有機會陳述自己的意見),他們的公正感就會提高。
這種現象被稱為公正過程效應發言權voice)效應。

Thibaut & Walker1978
強調參與的作用。
程序公正的指標: 參與程序與否、 參與程度、 對決策的影響力

Adams(1966)公平理論


2012-1022(閱讀)

Adams J.S., 1966, “Inequity in social exchange”, ed. By L. Berkowite, Advances in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vol. 2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267-299.





Adams(1966)提出公平理論(equity theory)
◎ 主張:主張人們受激勵的動因來自人與人間的相互比較(social comparisons)。
◎ 比較的標準即投入與回報
◎ 比較的標的:1.他人、2.系統、3.自我等三類。
     他人:係指同一組織中相似工作的人
     系統:指組織的薪資政策、行政管理等
     自我:自己所認為的投入與結果的比率
◎ 依據比較後的知覺結果,調整自己的行為,以尋求一個公平的平衡點,
     讓自己的回報除以投入相當於他人的回報除以投入。
◎ 回報係指員工從工作得到的一切代價,
     例如薪水、獎金、尊重和肯定等包含在五大需求層次的滿足

公平理論(equity theory)的主要論點為:
● 個人在交換關係中,付出代價以得到報償,前者為投入,後者則為結果;
● 個人會就其投入及結果之比值做社會比較,若與他人比值相當,則為公平,
● 公平,個人將感到滿足。
     (結果A) / (投入A)   =  (結果B) / (投入B)   ==> (公平)
● 若與他人比值不相等時,則個人將感到不公平,並導致不愉快的心理狀態,
● 感到不公平,會產生消除或減低不公平的動機,上述
● 上述動機強度與所認知不公平的程度成正比,

◎ 消除或減低不公平的動機,個人可能採取下列做法:
1. 改變本身的投入
2. 改變本身的結果
3. 改變對本身投入及結果之認知(例如:覺得自己太傻)
4. 離開造成不公平的情境 (可能放棄參與)
5. 實質上或認知上改變他人的投入及結果 (例如慫恿他人悖離原組織)
6. 改換比較對象 (例如: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 1966年的研究設計遭受頗多批評
     公平理論本身在觀念上亦受到質疑,主要質疑包括:

1. 只考慮到酬賞最終的分配結果,並未考慮分配的過程。
2. 過於強調公平規範(equity norm),
    忽略常用的平等規範(equality norm)、需求規範(needs norm)
3. 公平理論未明確說明:
    ◎比較對象之選擇,投入/結果之界定及消除不公平方法之選擇等。

2012年5月24日 星期四

Collaborative Information Behavior


2012-0524(閱讀)
Zhen Yue, Daqing He. "A Model for Understanding Collaborative Information Behavior in E-Discovery", Text REtrieval Conference (TREC) 2009, from
http://trec.nist.gov/pubs/trec18/papers/pitt_sis.legal.pdf

摘要
 2009, 作者參與一個TREC法律追溯檢索的互動研究任務
作者,設計了一實驗,來調查研究一群檢索者透過
協作資訊行為(以下簡稱CIB)進行數位化資料蒐證
透過本研究,作者試圖提出一個模型來幫助我們理解,
協作資訊行為進行數位化資料蒐證過程。


 E-Discovery 在法律相關學域指的是電子儲存資料的蒐證相關的程序和原則
 e-Discovery 在資訊科學上可譯為電子化搜尋、數位資料搜尋
「美國於2006年11月修法通過電子蒐證法(E-Discovery),即針對「電子儲存資訊」ESI(Electronically Stored Information)定義了法律認定的相關發現程序和原則,而其中數位化電子資源已被認定為日趨重要的蒐證資料」



2012-0529(計畫閱讀)
Shah, C. (2008). Toward collaborative information seeking (CIS). Retrieved June 20, 2008, from http://workshops.fxpal.com/jcdl2008/submissions/tmpE1.pdf

2012-0531(計畫閱讀)
Yue, Zhen, Daqing He. Exploring Collaborative Information Behavior in Context: A Case Study of E-discovery. In the proceedings of 2nd 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Collaborative Information Seeking, a workshop of the 2010 ACM conference on Computer Supported Cooperative Work. 2010.
http://www.mendeley.com/research/exploring-collaborative-information-behavior-context-case-study-ediscovery/

2012年5月6日 星期日

t 檢定 ( t test)


獨立 t 檢定的概念 (Independent t Test)
適用時機:
如果想要比較一組樣本的平均值和某一特定值間之差異 (one sample test),或是兩組樣本的平均值間是否存在差異 (two sample test),且其對應值是連續 (continuous),則使用獨立 t 檢定。


用法:檢測假說 (Hypothesis testing)

獨立 t 檢定主要在於比較兩組樣本間的平均值是否存在差異,可視為變異數分析 (ANOVA) 的特例 -- 兩組檢測。

one sample test: 檢測其樣本平均值與母群體平均值 (某特定數值) 是否不同。其虛無假設為 H0:Xmean = m
two sample test: 檢測兩組樣本平均值之差值 (某特定數值) 是否不同。其虛無假設為 H0:Xmean1 = Xmean2

前提假設

⊙ 相依變項 (dependent variable) 的本質必須是連續變數 (continuous variable),且是隨機樣本 (random sample),亦即是從母群體 (population) 中隨機抽樣而來。如果不是連續數,則必須採用無母數分析 (nonparametric test)。
⊙ 相依變項的母群體必須是常態分佈 (normal distribution)。此可藉由 proc univariate 來檢測,參考「常態分佈」說明。若檢測結果不是常態分佈,則不可使用獨立 t 檢定,並須改為無母數分析
⊙ 其樣本的量測皆為獨立事件 (independent event),亦即獨立變項 (independent variable) 只有一或兩組,且第一組的樣本和第二組的樣本不會相互影響。例如性別 (gender):如果樣本是男性一定不會影響樣本是女性的量測。
⊙ 如果不是獨立事件,則應該採用配對 t 檢定。
⊙ 兩組的樣本之變異數 (variance, s) 亦為常態分佈,且為常數 (constant)。如果不是,則其統計值 t 必須調整。

參見:
http://www.pt.ntu.edu.tw/hmchai/SAS/SAScontinuous/SASttest.htm

http://web.ydu.edu.tw/~jessica/rm/mysite/new_page_9.htm

2012年3月6日 星期二

質性研究與量化研究比較表


社會研究中,質性與量化面向沒有一個絕對的劃分,目前大半是混合式方法,多元主義或是三角交叉驗證法(triangulation),從事研究前,進行研究設計,必須充分了解質性與量化的特點,茲將兩者製作比較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