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網路規範 (cybernorms)
參考書目:
① Lessig, Lawrence (1999). 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 -New York : Basic Books.
.-師大總館5F,303.4833 L566
② 劉靜怡譯(2002)。網路自由與法律.-臺北市 : 商周出版 : 城邦文化發行, 2002[民91]。
譯自: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師大公館分館,361.48/601
③ Lessig, L. (2008). Free culture : how big media uses technology and the law to lock down culture and control creativity. Retrieved from:http://www.free-culture.cc/freeculture.pdf
④ 劉靜怡譯 (2008)。誰綁架了文化創意,一場數位時代的財產戰爭:打造知識共享的自由文化.-臺北市 : 早安財經文化, 2008.03 。譯自:Free culture : how big media uses technology and the law to lock down culture and control creativity.-師大總館5F,357.7/601.1
網路規範 (cybernorms)
分為技術規範、使用規範、社會規範
網路技術規範
制定網路技術標準規範的國際性單位
① 國際網路工程研究團隊(IETF: The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匯集網路設計師、網路廠商、研究人員,工同研發改進網路的工程架構,
以及建立一個平穩的網路環境。
② 全球資訊網組織(W3C: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致力開發全球資訊網相關技術,創造更符合網路使用者需求的資訊環境。
網路使用規範
日常中使用的網路系統制定的使用規則
TANet 臺灣學術網路 (Taiwan Academic Network)
由教育部邀集相關人士成立TANet制定「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網路社會規範
即網路使用者的行為的社會標準。
(cybernorms as social standards of obligatory user behavior in cyberspace)
規範是界定個體在社會中合理合法的期望與規則,網路世界既然是人的社會,
自然就需要規範存在。
約制網路使用者的力量:
① 法律(law) : 現實社會的實證法律,對親愛法律權的行為,採事後制裁。
台灣法律裡,與電腦犯罪相關的有
刑法第15章:偽造文書印文罪
刑法第16章之1:妨害風化罪(散播猥褻圖畫)
刑法第27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誹謗)
刑法第28章:妨害秘密罪
刑法第34章:贓物罪
刑法第35章:毀棄損壞罪
刑法第36章:妨害電腦使用罪
特別法之 "著作權法"
特別法之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特別法之 "公平交易法妨害營業信譽罪"
特別法之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② 規範(norm):
網路社群規範自訂的規則,用來指引、約束使用者的行為,
多數網路使用者認同的習慣規則(customary rules)
和網路禮儀(netiquette)
非國家透過組織化或中央集權化的行為,
加諸在網路使用者上的限制措施,
而是社群成員之間,加諸在彼此的行為規範。
③ 程式碼(code)
類似網路架構(如:TCP/IP),管制網路使用者的行為。
程式碼決定了使用者在網路上能夠和誰溝通、溝通方式(發言權、獲取資訊權限)
修改電腦軟體程式碼,可達到預期的理想規範效果。
④ 市場(market)
商業機制、價格。
上述四種力量都能制約網路使用者的行為,彼此依存,具體的法律可彌補網路
社會規範的不足及抽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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