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羅姆(Victor Vroom),是美國行為學派管理學者,
其所提出的近代激勵理論,或稱佛羅姆理論、期望值理論
又叫做「預期價值論」(Expectancy-Valence Theory),
主旨在說明個人被激勵的程度,端視個人於完成某一目標後,
所自覺的報償而定。以公式簡示如下:
激勵=Σ期望價 × 期望
佛羅姆理論係由三個重要觀念所構成,
依次為媒介(Instrumentality)、期望價(Valence),及期望(Expectancy)等。
所謂媒介,是個人對一級結果與二級結果之間所覺察的關係。
舉例:老師希望學生甲能夠用功讀書,這是一級結果(First-level Outcome);
甲生用功的程度,則在於甲生是否確認用功讀書必然會獲致優良的成績,
這優良的成績就是二級結果(Second-level Outcome)。
因此,一級結果是導致二級結果的原因,
二級結果則是由一級結果所產生的效果。
所謂期望值,是指個人對各級結果的偏好程度。
如果甲生熱切希望獲得好成績,他的期望價為正數;.
如果他對成績好壤並不介意,其期望價為零;
如果他根本不希望獲得好成績,則其期望價將為負數。
參見
中華百科全書
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0305&htm=03-609-1845%A6%F2%C3%B9%A9i%B2z%BD%D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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